昨日到剛在香港開幕的H&M看熱鬧。
比舊日的連卡佛小了一點,
買衣服的人多,
看的人也多。
H&M和Zara都是近來fast fashion的大哥。fast fashion之所謂"fast"就是時裝從天橋"走"到貨架的時間, 只需六個星期的時間; 同時, 對消費者來說, 衣服頂多穿一季(或許只是幾天), 這就是fast fashion的精神。
我不是甚麼的潮人, 只是好奇, 為甚麼是西班牙的Zara, 瑞典的H&M會做fast fashion? 聽說, 這兩間公司都有相同的地方, 就是整個組織架構極flat (平扁?), 資訊流動極快, (當然他們的成衣生產線佈全球最平的地方), 才可以縮短時裝生產的週期。
但我不是一個時尚的人, 還是看時尚的人即時時尚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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